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做中国人难啊,伸头有法律,缩头有暴徒

http://www.ccthere.com/thread/2485676

我估计韩俊波很可能被政府作为牺牲品处死 25 3
按照中国的法律,于法于理都当然不应该被处死(他犯罪是75屠杀之后政府无力保护群众的超级恐怖气氛中,为了保卫自己财产,听信传言,头脑冲动而杀错人?), 不过我估计政府为了向维族人显示自己不偏不倚, 政府不光保护汉人, 也誓死保卫维族人, 很可能要牺牲掉 韩俊波这个可怜的汉族个人, 而拿他开刀以满足维族人要汉人流血抵命的潜意识

这很可能成为法律服从让位于政治需要的可怜悲剧

我做出这个判断, 完全是基于我在国内时候对政府的了解,我太了解政府和国内大环境了,(虽然我在这个版面从来没说过政府坏话, 呵呵)我看 那个买买提海归版面在讨论什么海龟回国参与国内学术或者经济建设, 就止不住冷笑, 还有什么清华海归博士浙大跳楼, 活该! 这个糊涂蛋不会是第一个, 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你不是不能海归, 但是为对家人对自己负责,起码要把绿卡拿到再考虑海归留一条退路把, 为什么? 自杀者对中国现实、对政府、对高校、对文人相轻太缺乏了解了、太一厢情
愿了,  回归去如果能当市长以上大官鱼肉人民那可以考虑, 要当什么中层一下的实干者、建设者, 那是萤火虫扑火,自寻死路,  怪不得别人的, 幼稚如此,可悲可叹

政府判了韩俊波死刑自以为做得漂亮 在外媒前很有面子, 殊不知 君视民如土芥 则民视君如猪狗
殊不知 维族人的不满绝不会因此而收敛, 对外不能平异族之懑, 对内自己人人心尽失, 呵呵, 政府总有一天会意识到将来有一天要为自己今天的愚蠢pay off 多么大的代价


结果是不光新疆, 内地还有海外很很大部分汉人人心尽失,所失会远远大于一时面子上的所得把, 希望政府有识之士能够三思


做中国人难啊,伸头有法律,缩头有暴徒 2

如果75那天,开了枪,后面还有韩杀人的事情吗?
但是75那天应该下达命令的人在那里?
要杀韩杀的心服口服也可以,
请将75下命令不准开枪,或者75那天忘记了外边死了那么多人的LD,抓出来赔给死掉的200人,以及即将死去的韩。
有脸不开枪让接近200人死,事后毫无愧疚,毫无道歉,毫无责任。

我认为对75事件进行管理层问责,有利于平息民怨,促进和谐。也有利于以后再次出现这种情况时的处理,避免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导致事件越来越大,无辜民众出现仇杀。

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

对韶关斗殴事件审判结果的抗议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a60170b0100fg8t.html

对韶关斗殴事件审判结果的抗议(2009-10-11 09: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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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得知广东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员工斗殴案审判结果,心中甚感不平,肖建华等被判死刑令人疑惑不解。据传韶关旭日玩具厂斗殴案的起因是维族员工挑起的事端,据事件目击者所讲,斗殴也系维族员工先动手伤人,遂引发双方大规模混战,混战中双方都使用了一些武器,但维族人一方则有人使用管制刀具,而汉族员工当中则无人使用刀具,后来造成两名维族员工死亡具体是何等伤害,被什么器物所致无从查证。但以此将所有责任全部推到汉族员工这边,对汉族员工从重处罚为免有失公正。我国是法制国家,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国民不分民族、宗教一律人人平等,然而现实中法律执行起来却未能体现出这一民主制度,少数民族犯罪只要不是恶性的,通常会从轻发落,在汉族与少数民族发生矛盾冲突时,为了民族团结的大局,也往往需要汉族做出让步。虽说汉族确实有义务帮助照顾少数民族同胞,但不应该建立在践踏法律神圣平等的基础上,这是民主国家不应该有的现象,但在中国这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下出现,实在不能不让人感慨。本人也是少数民族(苗族),但对于用如此方式照顾少数民族,本人确实不能苟同,这其实是制造民族隔阂,激化民族矛盾的手段。任何民族中都有好人和坏人,中国少数民族同样也不例外。在中国,有些渣滓凭着自己少数民族的身份坑蒙拐骗,就是因为当局的纵容和睁一眼闭一眼,认为就算被抓住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种心态的蔓延导致出现暴力犯罪甚至暴力抗法,更有包藏祸心者,利用这些人进行隐性的分裂破坏活动,如此局面发展下去将会很难控制。韶关斗殴事件发生后没几天,远在千里之外的乌鲁木齐就发生了针对汉族人报复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7.5事件在震惊中外的同时,也把中国表面和谐,实际上暗潮汹涌的民族矛盾、社会矛盾和制度之殇暴露于世人面前。可笑的是官方的说法几经反复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世维会”身上,认为是东突势力策划了这一起行动。不可否认,7.5事件中的确有分裂分子兴风作浪,但更多的因素则是民族矛盾的爆发,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预示着更大规模的民族仇杀会出现,对于这种可以称之为“暴动”的行为,官方仍然姑息了很多人,其中就包括那些当天参与了示威游行的年轻人大学生,他们是否参加了暴力犯罪不得而知(官方说法是暴行开始后即自行散去),但在广场呼喊激烈口号,激化现场气氛,挑起事头的则是他们无疑,他们理应为事件扩大负主要责任,但在事发后,官方依然保护他们,让他们回到各自的学校继续读书,也未听说校方有什么处罚措施,换成是汉族大学生,当局会这么“怀柔”吗?这些学生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和其它的一些法律条文,不惩处他们是对法律尊严的侮辱和践踏!是对人民民主的嘲弄讽刺!是对无辜受害者的无情抛弃!
在此,我呼吁广大网友都顶起来,并将此文转发你认识的每一个人,联名上署国家有关部门和审理韶关此案的审判和检查机关,撤消此前判决,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这不仅是为了挽救肖建华年轻的生命,也是为了挽救《宪法》的公正尊严和挽救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
希望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尽快行动起来!

狭隘的民族主义让他们最终走上了审判台 / paury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fdd302096b7ffd73



狭隘的民族主义让他们最终走上了审判台 / paury
2009-10-11 10:31 | 阅读(335) | 标签: 民族, 主义, 审判台 | 字号:大 中 小
审判

10月10日,被告人肖建华、许其琪、蒋景、廖谱生、沈文庆(前排从左至右)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新华社记者 刘大伟 摄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26日凌晨,在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宿舍区发生的员工斗殴事件中,被告人亚尔麦麦提江·伊斯马伊力、奥斯曼江·奥布力、玉苏普江·图尔等数十名疏附县员工持铁枝、棍棒等工具殴打其他员工,被告人卢小强、廖右军、陈意有等其他员工亦持铁枝等工具与疏附县员工互殴,被告人卢小强还对阻止斗殴的疏附县带队干部进行了殴打”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10/10/content_12205456_1.htm

今年6月份发生在广东韶关的6.26事件曾经一度被我们大家闹的沸沸扬扬,现如今这一起恶意事件终于在今天迎来了宣判。首先,对于宣判结果我们勿需质疑,且我也不想在此做过多的说明,因为我相信我国的法律对于如此小case对于我国的司法界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不管怎么样,我们的法律是死的,杀人者终归是逃脱不了那把镣铐的命运,所以那些涉案者他们的命运我们也可想而知了。

这件案子本身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换言之案子的宣判结果对于我们而言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从这么简单的一件案子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显然,对于那些恃强凌弱者,我们的社会对其始终总是持反对与憎恶的一个态度的,特别是对于那些正值年轻气盛的青年男子来说,所表现出来的更是强烈。

而见义勇为的行为本身也是值得我们整个社会去学习的典范,本身也是值得我们去尊重的,但我们如果尺度没有把握好,甚至是在见义勇为的时候还带有一种民族主义的话,我想那就跟民族分裂分子没什么区别了,或许在他们眼里他们还在把这种行为狭隘的理解成永雄救美或者是爱国主义什么的,要是那样的话就大错特错了。再者说了,见义勇为也不至于要置人于死地?我们很清楚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杀人偿命是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更何况是在我们现如今的“法制社会”。

而从一个侧面来看,如此一件集体群殴事件竟然会被上升为一个民族矛盾,我们真的想知道,我们的媒体都在干什么?对于我们的媒体来说,我一直都感觉他们似乎从来都是以谋利和好奇的心态去看待这个社会所发生任何事件的。在讨论此案的时候我们可以大胆的把那些涉案者抛在一边,先来审审我们的大众媒体吧!据我的理解,我们的媒体在社会当中本身除了让大了解事件的义务外,它还应该正确的去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特别是像那些群体性事件更是如此。

那些最终走上审判台的,我相信他们永远都只是那些民族分裂分子阴谋下的牺牲品。或许对于那些走上审判台的人们而言,他们最初是因为男人的血性和狭隘的民族主义而让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且他们甚至都没有怀疑自己是否被真正的民族主义分裂分子所利用。而我们的媒体当初在报道这篇案子的时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我想媒体的态度对于这件案子的恶性发展的影响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所以大家都该反省反省了,无论是那些犯案人员还是我们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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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ache.baidu.com/c?m=9d78d513d9d437ad4f9e92690c66c0166f43f3692ba7a0020ca78449e3732a315017e1ac51200775a2d27d1716de3a4b9bf52102321454b48cc9f85daccd855f5c9f563e676ff65613a30edfbb5151ca37e65bfed96af0bb8025e3abc5a0d54322ca44747197f1fb4d7612dd1983033093b1e84b022f64ad9b32728e28636edf7d4fec01bfa2256f749ceb951704963dd01656d6b275e76849f544f5590c2433e216f31f505264bb1930fe323d0185eb59a1712f5722c048b1b9c0b2e85f8cd8bf6cdea7dcae59c937ac83b7a727032714&p=91769a47ca8b1fb908e2962616&user=baidu

大快人心,韶关一凶徒被判死刑

救救他,肖建华冤枉,为什么只杀他这个汉人?(

http://www.qesun.com/index.php?mod=group_thread&code=view&id=3948

救救他,肖建华冤枉,为什么只杀他这个汉人?(2009-10-11 20:58:01)
[TE>编辑TE>][TE>删除TE>]
标签:宗教 汉人 穆斯林 维族 肖建华 韶关 分类:忽悠传闻
肖建华冤枉?为什么只杀他

被指为新疆“七·五事件”导火线的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维汉员工殴斗案,昨天由韶关市中级法院、韶关武江区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汉人被告肖建华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在十一名被告中判刑最重。另一汉人被告许其琪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亚尔麦麦提江等三名维族被告分别被判刑五至六年。只杀汉人、不杀维子暴乱分子.下次再有新疆人骚扰汉族女的就再也不会有人见义勇为了,呵呵,天朝大国.那个“追逐”汉人女人的维子怎么一点事都没有,要是换成汉人就是强奸未遂。什么公正审判?这个判决是“讲政治”的典范!想用一个“追逐”来搪塞维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涉嫌强奸,那汉人的行为纯属正当防卫。与谁斗都不要和新疆人斗,公安都怕他们,在街上明抢明偷,公安不敢过问,怕引起民族矛盾,汉人真渺小。汉族的确是软弱的民族。血性已经没有了。妥协没有用。肖建华、许其琪、蒋景、廖谱生、沈文庆、许其亮、卢小强....他们是为了维护汉族姑娘的清白与尊严而牺牲的!也就是我们的民族...政府、法院已经被少数民族绑架了!肖建华成了这起绑架案中的牺牲品!在国内很多大中小城市,都有一道奇特的“疯抢”线,都有许多维族青少年男女(还有儿童),都是半公开的偷盗。他们甚至连警察都不怕。可想伊斯兰教造就的是什么?人类主流够宽容了。这个宗教不断在世界各地肇事。我只希望他们内部出现强有力的改革者。让穆斯林都能知道:要想让世人尊重你,就要问问自己,自己为世界做了些什么!

是放屁、什么叫导火索?韶关事件难道真的是7.5的导火索?能闹出7.5这么大案子,没有长达半年时间的准备是不可能的,韶关事件只是一个借口,没有韶关事件,还会再有东莞事件、中山事件。王乐泉真是瞎了眼,下台吧!对外害怕西方发达国家。对内害怕人民。更害怕穆斯林。对穆斯林害怕。会出大问题。尤其是中国穆斯林疯狂繁殖。其后果可想而知。中国的穆斯林的二个民族其真实人口早就超过了一千万了。比全世界的许多国家的全国人口总数都多了。某团体还把它们当成少数民族。是糊涂到家了。它可能是想现在闹事的不够。还要让它们搞多一点的恐怖活动。中国应该对中国人民进行对穆斯林的危险性进行普及。不要再做鸵鸟了。不要再一涉及到穆斯林为了所谓的民族团结而删节了。这是害人呀

肖英雄乃血性汉子,岂能听之任之,遂引发血案

http://www.qesun.com/index.php?mod=group_thread&code=view&id=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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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钉子汤决不是一个民族分子,亦手无缚鸡之力,加上胆小如鼠,所以更不可能是一个恐怖分子。 今天,广东韶关员工斗殴事件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肖建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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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钉子汤决不是一个民族分子,亦手无缚鸡之力,加上胆小如鼠,所以更不可能是一个恐怖分子。

今天,广东韶关员工斗殴事件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肖建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许其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情起因很简单,缘于“在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实习的女生黄某某在厂内准备回宿舍时,被一名新疆疏附县男员工追逐,从而引发疏附县员工与其他员工的争执、斗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新疆员工有流氓之嫌,而这个肖建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亦算草莽英雄。新疆员工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调戏妇女,可见平常这种事情经常发生,而安于现状的汉族员工亦忍受惯了,然而肖英雄乃血性汉子,岂能听之任之,遂引发血案。

本来一件极其简单的聚众斗殴事件,而且新疆员工理屈,这个恐怖巫婆热比娅却大做文章,鼓动维吾尔人在乌鲁木齐袭击老弱妇孺,造成数百无辜伤亡,劣根性原形毕露,野蛮之极。袭击政府叫起义或反抗,袭击妇孺的只能是恐怖分子,是禽兽。所有参与75杀人事件的均将被历史钉在耻辱架上。

由于害怕,古今一脉相承的政府开始呵斥听话的、安抚顽劣的,对死难的汉人一赔了之,而且用汉人的纳税钱。对闹事的维族人一再拨款求安,用的也是汉人的纳税钱。至今,没有一个恐怖分子受到极性处理,莫非有免死的丹书铁券乎?

建议各位汉民,回家后管好自己的妻女,大白天也尽量不要上街,因为不仅禽兽官员爱强奸,维族兄弟也好这一口。如果真的被强奸了,亦不要声张,一来自己蒙羞、二来没有效果。千万别做反抗这类傻事,被强奸了也没有损失什么?洗洗就健康了!

虽然是得理方,但各打五十大板的愿望也不能满足,你还想怎么样?

肖建华,英雄,为你喝一碗壮行酒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20882679.html#here

肖建华,英雄,为你喝一碗壮行酒(2009-10-11 21: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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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行酒 汉人 原始思维 同胞 肖建华 杂谈



当蛮横的维人流氓欺辱我大汉女性的时候,你肖建华挺身而出,带领同胞以暴制暴。我大汉女性的尊严得到维护。

这个世上的汉人,倘若连本族女性的基本尊严都不能维护,还有脸活着?汉人的血性被三百年满清的奴役消磨得没有多少了,所以你肖建华是好样的,配得上汉人这个称号。

而在这个软骨病流行的时代,配得上汉人称号的人就是英雄。所以你肖建华是英雄。而且你是在保护汉人女性同胞不受回纥凌辱,所以你是汉民族的英雄,也就是民族英雄。

现在有人要拿你肖建华的人头和你的满腔热血去祭维人暴徒的阴魂了。

这也许原本是意料之中。中国的法律,也许还停留在一命抵一命的原始状态。而你不幸成为这种原始思维的又一个牺牲品。法律是法律,但在法律之外还有道义。你肖建华为汉族同胞而战,无愧于我华夏祖宗,无愧于天地。

假如汉人都象你肖建华,世界上谁敢对我们不敬!?维人又怎么敢对汉人大开杀戮?

两则五毛立场对肖建华被判死刑的评论

两则五毛立场对肖建华被判死刑的评论

http://71bbs.people.com.cn/viewthread.php?tid=74635

聚众斗殴真的让人很受伤

——民族大团结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10月1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2009年6月26日韶关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原旭日电子玩具厂)员工故意伤害案、聚众斗殴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其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肖建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许其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新华网消息)。由于有一部分新疆相关人员牵涉其中,使得这本应该是一起单纯的聚众斗殴事件变得有点不那么单纯了,也更加吸引人们的眼球了。
的确,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大国,凡是涉及到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都是大问题,都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关注,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民族大团结是主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主流,依法治国是主流,在法律面前是不分种族、民族、地位、信仰的,是人人平等的,任何企图以身试法的个人、团体和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12日上午 10点,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将分别在一号,二号,三号法庭同时开始审理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的三起重大案件七名被告人。为了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维护来之不易的民族大团结和幸福生活,相信有关部门一定能够以法的精神来认真审判并作出相应的判决,使那些扰乱社会秩序和安宁的团体和个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谁要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谁就必须要接受来自人民的审判和制裁。
就像人的五根手指不一样长,由于地理环境、历史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各民族之间的发展状况是不一样的,客观上的差异是存在的,有的民族地区可能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经济发展急需要进一步加强。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客观环境对人的心理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特别是一个区域的经济环境对生活在本区域的人的心理更具有强大影响。因此,建国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大力发展生产力,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在努力改变建国之初那种落后的国家面貌,到今天,我们已经步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在“以人为本”为核心思想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正不断努力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切,都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56个民族、56支花,56族兄弟姐妹是一家,少了谁都是不行的。因此,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紧紧团结在以胡锦涛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发挥我中华儿女共同的力量和智慧,只有这样才能够把新中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同时,全国各族人民都要自尊自爱,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这里的自尊自爱是一种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大爱,而不是小团体主义之中的小爱,就拿6.26事件来说,我们的新疆朋友如果真的是因为民族歧视而遭受了不公,完全可以以一种合情合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或是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反映,或是向有关部门反映都是不错的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而参与聚众斗殴确实是一种极不理智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和社会影响都是非常严重的。聚众斗殴这种行为于情于理都是不合适的,还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判决我们可以看出,不仅仅是新疆朋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凡是参与聚众斗殴的涉案人员都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充分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
由于各民族及民族地区之间事实上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因此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的时候应该适当照顾发展相对滞后的民族和地区,只有这样才能才能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发展和繁荣,才能使整个社会真正走上和谐发展的道路,这样的发展才是长久的发展,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发展,才是与时俱进的发展。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6.26事件还是7.5事件,都是非常令人心寒的,聚众斗殴不但会给扰乱社会秩序者带来严重的后果,更伤害了人与人之间的友好感情,破坏了社会安宁与和谐,具体到 6.26事件,更加伤害了民族感情与民族大团结,伤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上。7.5事件更是一起让全国各族人民都强烈愤慨和谴责的暴力事件。这些肇事者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确实是大快人心的,我们应该牢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永恒不变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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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ici.net/b681661/d100696466.htm


从6.26事件宣判到7.5事件审理,充分彰显法律尊严和法律平等

10月10日,广东韶关“6.26” 故意伤害案、聚众斗殴案一审公开宣判,5名主、从犯分别被判死刑、无期徒刑和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因为参与的双方分别为新疆维吾尔族和其他民族,被部分想像力丰富之人指鹿为马为新疆“7.5”事件诱因的聚众斗殴事件终于圆满落下帷幕。

本来只是一起两个人之间的小纠纷,却因为肖建华等 5名主、从犯的煽动,演变成了故意伤害案和聚众斗殴案,并付出了2死9伤的惨重代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肖建华等人头脑发热,逞一时匹夫之勇,自己把自己送到了法律的枪口上,最终落得一个血债血偿、锒铛入狱的下场。两名主犯一个被判死刑,一个无期徒刑;三名从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和七年,由此可见,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

当然,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聚众斗殴必有双方。在审判广东韶关“6.26” 事件中,为严格遵循我国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作为事件的另一主角,两名触犯了法律的新疆维吾尔族人也被送上了审判席。这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也诠释了法律平等,只要犯了法,不管是何民族、信仰,也不论是何身份、地位,更不管有何动机和采取的什么手段,通通都会被绳之以法,这足以让拿“6.26”事件对“7.5”事件“说事”的人闭嘴了。

无独有偶,时隔两天,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对新疆“7.5”事件首批3起重大案件7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审理。众所周知,在新疆“7.5” 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中,这些参与打砸抢烧的犯罪嫌疑人完全泯灭了人性,对骨肉同胞狠下毒手,致使上千无辜群众伤亡、造成的经济损失近一亿元。“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对这种丧心病狂的害群之马进行公开审判,让其得到应用的下场,不但是维护社会正义、彰显法律尊严之举,更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心声。随着审判的进行,有理由相信,所有在“7.5”事件中沾染了无辜群众血泪的害群之马都将遭受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纵观广东韶关“6.26”事件和新疆“7.5” 事件,犯罪嫌疑人无视法律的存在,要么一时头脑发热、或者利益熏心,从而以身试法,不但给老百姓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长此以往,必国将不国、家不成家,社会将陷入持续的动荡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这两起事件的害群之马依法公开进行判决,既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

当前,举国上下正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打击犯罪、清除害群之马,正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以人为本的有力举措之一,最后奉劝一下那些蠢蠢欲犯法者,不管是何民族、是何身份、是何原因、有何企图,千万别犯法,犯法必被捉!